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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能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年度考核暨青年导师工作交流会议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2-05

各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各研究生班: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辅导员(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培育机制与激励政策,建立定期研讨育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研究生辅导员(教师)队伍“四个角色”,即研究生思想引领的“导航员”、学业科研的“助推器”、成长成才的“守护者”、安全稳定的“吹哨人”作用,分享经验、破解难题,现将智能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暨青年导师工作交流会议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智能学院在基层学术组织/团队/课题组内选聘担任研究生辅导员(教师)的专任教师。

二、考核范围

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三、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考核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成员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专职副书记、研究生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工作组负责组织召开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年度考核暨青年导师工作交流会议,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研究生辅导员(教师)通过PPT形式汇报工作、分享经验、交流心得。

四、考核形式

考核评价以工作态度和主要贡献为导向,注重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工作实绩和态度,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思政教育、日常管理、党团班建设、导学关系、综合素质、创新实践等工作状态和业绩。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一)本人自评。按照考核评价内容和要求,研究生辅导员(教师)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教师)考核评价登记表》(附件1)的自评小结部分。

(二)研究生评价。

组织所负责研究生,填写下方收集表,参与学生调查问卷:

https://f.wps.cn/g/DSLry3Yy/

【WPS表单】邀你填写「2025年度智能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学生调查问卷」

(三)学院评价。学院将于12月15日集中组织开展研究生辅导员(教师)述职评议会议,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请研究生辅导员根据所提供的述职模板(附件2),提交汇报PPT,汇报时长3分钟。

五、考核应用

研究生辅导员(教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考核总人数的40%,学校将统一发布证书。

六、材料报送提醒

请研究生辅导员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教师)考核评价登记表》(附件1) 《2025辅导员考核模板PPT》(附件2)于12月12日17时前报送到下方收集表:

【腾讯文档】2025智能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材料报送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VJnQnRETFBnV1dv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