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鼓励学院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活动,实现学院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指导学生在国际级、国家级、赛区级、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教师。
二、奖励标准:
普通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标准
重点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标准
三、奖励原则:
1.原则上所参加竞赛需为《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学生创新校外竞赛库》(附件1)中的Ⅰ级、Ⅱ级竞赛。
2.竞赛等级属于Ⅰ级的,奖励系数为1;竞赛等级为Ⅱ级的,奖励系数为0.6。
3.多名教师指导同一学生参赛团队获奖,由第一指导教师(仅限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负责合理分配奖励。
4.教师指导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竞赛,按照最高一项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5.教师指导多个学生团队获同一竞赛的多个等级奖项,按照最高一项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6.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参赛团队中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人数达到或超过团队总人数50%,指导教师奖励按照奖励标准全额发放;参赛团队中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人数未达到团队总人数50%,指导教师奖励半额发放;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参赛团队中无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在籍学生,不纳入本奖励范围。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2020年11月29日17点前将《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指导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发送至1147171272@qq.com,未按时间发送的奖项不纳入2020年奖励范畴。
五、本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1).pdf
附件2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指导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xlsx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