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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自动化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9-14

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根据哈工程办发[2018]22号文件《关于推荐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见学校办公系统),特制定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标准明确、程序严格

二、推免的类型

本次推免分为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三种,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优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推免。

(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是指对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的学生的推免。

(三)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良好,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具有相关业绩证明并经过相关部门和专家认可的学生的推免。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的学生必须获得学院导师同意接收意见和签字。

(五)入选具有推荐学优推免及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必须根据在校学习期间前六个学期的必修课(含基础教育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课程综合平均成绩,且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5%。所学必修课课程(环节)的考核必须首次通过,按首次成绩与自主考试成绩中高分进行统计排名。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

综合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计算)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项目及标准

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德、智、体全面衡量,考查范围应包括学习成绩、思维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工作表现、获得奖励、取得突出成果及专长等方面。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后,在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时,参考其它项目的加分进行排序,具体方法是:先按综合平均成绩的整数部分排名,再将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的学生按综合平均成绩的小数部分与附加分之和在相应分数段内排名。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在校期间,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国际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大赛、RoboMaster等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一等奖者加1.8分,获二等奖者加1.2分,获三等奖者加0.6分;参加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等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等竞赛获一等奖者加1.2分,获二等奖者加0.6分,获三等奖者加0.3分。同一个竞赛的省赛、区域赛、国赛获奖只取最高分。

(二)在校期间,在核心期刊上(CSCD,CSSCI,SCI)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文章加1.8分,以第二作者发表1篇文章加0.9分;在省级以上学会会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文章加0.9分,以第二作者发表1篇文章加0.6分;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文章加0.3分;以上作者署名单位必须均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三)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授权发明专利加1.8分,以第一作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加1.2分。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加1.2分。

注:第(一)项至第(三)项合计加分上限为1.8分,超过1.8分的按1.8分计算。

(四)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或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和体育部负责认定。

(五)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加0.3分,一等奖学金加0.24分,二等奖学金加0.18分,三等奖学金加0.12分;各类校级单项奖学金加0.06分;在校期间获创新奖学金者,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48分,三等奖加0.36分。

(六)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团)干部(含标兵)者加0.18分。

(七)在校期间,参加校“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展(前三名)获特等奖者加0.3分,获一等奖者加0.24分,获二等奖者加0.18分,获三等奖者加0.12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科竞赛优胜者,一等奖者加0.18分,二等奖者加0.12分,三等奖者加0.06分。外语四级全国统考优秀或达到603分以上者加0.3分。

(八)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加0.24分,院学生会、团委部长级加0.12分,班长、团支书加0.12分。

注:第(五)项至第(八)项加分项目中,同一学期内的同一类型加分只计算最高得分,不得重复加分,且合计加分上限为0.5分,超过0.5分的按0.5分计算。

(九)同一名学生第(一)项至第(八)项所有因素的合计加分上限为3分,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各专业所确定的推免生按照加分原则加分后排序。

(十)除以上项目之外的获奖加分由学院推免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四、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比例

具体名额见下表

专业

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总数

2015级学生数

288

35

80

24

427

学优推免数

37

4

10

3

54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人才推免数

11

2

3

1

17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数

(国防科技大学)

1

1

个性化人才推免数

(含陈赓班学生)

13

13

五、个性化人才推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的学生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含65分)。

(三)必修课无未通过课程。

(四)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团队参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前5名、省级二等奖前4名、省级三等奖前3名有效)。学生参加的学术科技创新竞赛最多认定5项。

根据《关于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认定的通知》的要求,个性化推免学生的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需经过校团委认定,未认定的项目不能作为个性化推免的依据。

(五)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论文、专利等其他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由学院审核,合格者可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

(六)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个性化推免评审现场答辩。

六、个性化推免细则

个性化推免的统计分数计算方式为:

统计分数=现场答辩成绩+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得分+综合平均成绩*10%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现场答辩

1.答辩评审小组由1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2.答辩要求:着装得体,使用PPT汇报答辩。学生个人材料汇报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15分钟。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3.评审专家根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及现场答辩情况,从质量、水平、等级、排名、数量等方面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创业参与情况、学术研究情况、创新科研潜质及专业能力,对参评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独立打分。评审专家应能够对所给出的分数进行解释,并给出评审意见。

4.现场答辩成绩: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20分。将评审专家给出的答辩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现场答辩成绩。

(三)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得分

学生的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材料经校团委认定,学院按照本科生院发布的《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得分分值对应表》进行核算学生的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得分。

(四)个性化推免排序方法

所有参评学生按照统计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学生名单。若统计分数相同,则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得分高者优先;若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得分也相同,则现场答辩成绩得分值高者优先;若现场答辩成绩也相同,则综合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七、国防生推免条件

国防生推免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解放军四总部《关于印发〈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政联〔2007〕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5〕35号)、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研发干〔2015〕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学校和驻校选培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推荐。

(二)参加推免的国防生必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大单位相应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

(三)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由录取单位办理入伍手续;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已经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的国防生,本科毕业时不确定接收单位,以国防生身份攻读研究生。

八、根据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实际情况,学院规定2019年硕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及公开招考)基数为:教授5人、副教授3人、讲师/硕导2人。招收推免学生基数为2人(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型、个性化推免)。在上述基数基础上,每满足下列一项条件增加一个招生名额,但每位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上限数为8人,招收推免生上限数为硕士生导师相应职称对应的基数。

(一)导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

(二)导师以第一作者(或所指导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自2017年1月至今发表SCI检索文章1篇。

注:根据研院函[2007]13号文件规定,新评硕士生导师及兼职导师招生人数为1人。获得校研究生培养基金资助的导师招收硕士生人数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九、若某专业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自愿放弃申请推免资格,则将此名额列为第二轮选拔名额,第二轮选拔时不分专业,仍按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依次补充选择,直至额满为止。

十、如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一)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三)第七、八学期课程的综合平均成绩低于80分,所学课程(环节)考核未通过者;

(四)未达到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十一、获得推免资格后,若由于个人原因如出国、就业等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或者获得推免本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后放弃而改选其他院校,则学院将在其个人档案中对其诚信问题进行相关说明。

十二、学院推免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赵玉新 副组长:陈万海、于立君、陈岩、张晓宇

成 员:李欣、许伟、于鑫、李雅倩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意见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个性化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

自动化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意见表

接收导师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学历/职称

从事专业

被推荐人专业

被推荐人学号

被推荐人姓名

接收导师意见:

接收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个性化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手机号码

拟申请学院及专业1

拟申请学院及专业2

拟申请学院及专业3

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限填5项)

获奖时间

获奖赛事/作品名称

赛事等级

获奖等级

个人排名

校团委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情况(没有可不填)

立项时间

名称

个人排名

备注

本科生院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获奖学金及纪律处分情况

成绩情况

综合平均成绩:

论文及专利等其他学术研究情况

所在学院

意见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限填一页,超过一页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