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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能学院2024年校优秀毕业生和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本科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4-26

各本科毕业年级班:

为做好智能学院2024年校优秀毕业生和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现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推荐名额

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名额:27人

本科生省优秀毕业生名额:15人

三、推荐标准

(一)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排名前30%。

6.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7.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省内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优秀毕业生。

(二)申报校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期间获得五次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本科就读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3.本科就读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并获奖。

(三)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四、评审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不参评。

(二)入围评审的学生人数为不超过本学院推荐名额的130%。

(三)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会暂定时间为5月6日上午9时于61号楼5123室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优秀毕业生提交材料应包括:

1.附件1-《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附件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

3.附件3-《智能学院2024年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和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综合评价表》

4.个人成果佐证材料,根据综合评价表中所填荣誉奖项排序,形成一个PDF文件。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位同学于4月30日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到6公寓117室,电子材料发送邮箱至fengzanyuan@hrbeu.edu.cn

申报学生请加入优秀毕业生申报QQ群,群号743438099,后续通知将通过群发布。

联系人:冯赞元   监督投诉电话:0451—82518640

编辑:冯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