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7﹞13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学习课程的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我校与国(境)外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教育的深度合作,促进我校研究生的国际交流,现制定《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学习课程的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暂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0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境)外
学习课程的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暂行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范我校研究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获得学分的认定及成绩的转换,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在学校人才培养及学科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下,研究生在国(境)外期间所修读的课程,由相关学院审核后,可进行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1.课程学时、学分认定。与学科培养方案上课程的教学内容、学分/学时相同或相似的外方课程,可认定为同类课程,其课程名称按照学科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名称记载,按照我校课程学分/学时数记载其学分/学时数;其它课程可认定为选修课,由所在院系直接按外方课程的中(英)文名称记载,并参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给出相应的学时/学分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认可。
2.成绩转换及录入。我校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29号文件)第八条)。因此,与我校记分方式相同的外方成绩直接认定,其它成绩由开课院系根据课程内容提供成绩意见(属于公共课程的数学课由理学院进行成绩认定),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对相应的学分、课程成绩予以认定,并负责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3.认定及转换比例。申请认定或转换的学分总数不能超过该学科培养方案应修总学分的50%。
4.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学分必须在我校获得。
二、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程序
1.在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之前,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来拟定其在外学习期间的学习计划,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见附件1),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在国(境)外高校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学习。
2.因外方院校临时调整课程,研究生应在课程调整后1个月内(遇寒暑假顺延)向所在院系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调整审批表》(见附件2),院系同意后,将调整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3.研究生一般应于归国后1个月内(遇寒暑假顺延)办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见附件3),附相关佐证材料(护照照片页、出入境页的复印件,外方学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拟认定课程的目录、内容简介、教材),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研究生在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院际交流项目派出交流期间于国外高校所修课程,自费出国研究生在国外高校的学习成绩不予认定。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调整审批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
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
学 号
| | 姓 名
| | 所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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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 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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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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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校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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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校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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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习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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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境)外学习时间
| 从 ______年______月 至 ______年_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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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选修国(境)外课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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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课程英文名称
| 开课专业
| 学时
| 学分
| 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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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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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选修国(境)外课程情况说明
| 请简要说明交流项目的情况以及该项目与本人所学专业的关系,并介绍所选课程(需另附,内容包括课程目录、使用教材,课程简介)。
|
导师
意见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审
批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注:此表一式2份。1份由学生所在院系存档,1份交学生本人保留以办理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
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
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调整审批表
学 号
| | 姓 名
| | 所在院系
| |
专业名称
| | 导师姓名
| |
国(境)外学校中文名称
| |
国(境)外学校英文名称
| |
在国(境)外时间
| 从 ______年______月 至 ______年_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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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申请选
修国(境)外课程调整情况
| | 课程名称
(英文名称)
| 开课专业
| 学时
| 学分
| 任课
教师
|
1
| 原定
| | | | | |
新改
| | | | | |
2
| 原定
| | | | | |
新改
| | | | | |
3
| 原定
| | | | | |
新改
| | | | | |
申请
原因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本校
导师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院系
审批
意见
| 签 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注:此表一式2份。1份由学生所在院系存档,1份交学生本人保留以办理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
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
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学号
|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院系名称
| | 专业名称
| |
国(境)外学校中文名称
| |
国(境)外学校英文名称
| |
国(境)外专业名称
| |
在国(境)外时间
| 从______年______月 至 ______年______月
|
学科培养方案应修总学分
| | 已批准认定及转换
课程成绩总学分
| | 本次申请认定及转换
课程成绩学分
| |
申请下列课程转换为我校相应研究生课程、类别及学分。
| 外方课程名称
(中文译名)
| 外方成绩
| 我校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课程
类别
| 学时
| 学分
| 成绩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下列课程进行直接认定。
| 外方学校课程名称
| 中文译名
| 认定学时
| 认定学分
| 认定成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意见:
本人申请以上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理学院意见(仅公共数学课需填写):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注:此表一式3份,1份交研究生院,1份由学生所在院系存档,1份交学生本人保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①国(境)外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阅后退回)及复印件;②《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③护照(照片页、出入境页)复印件、拟认定课程的目录、内容简介、使用教材等。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国外学习课程的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