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中心):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7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之间。
二、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
2.2017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3.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电子文档(Word版)请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http://www.moe.gov.cn/s78/A16/s3719/s4537/)。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7年10月26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请各预申报老师将《申报表》(一式2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11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学院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3.由于限项申报,请预申报老师10月23日之前与科研院成果与人才服务办公室联系,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方式
科研院:王 伟 0451-82589496
学院:何东旭 吴琦 0451-82589410
自动化学院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