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教师和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学院教师岗位管理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内容科学合理,考核程序规范民主,考核评价实事求是。
(二)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正风肃纪的原则。将“师德师风”作为考核评价的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同时将遵守职业道德、端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
(三)坚持目标导向、分类评价、促进发展的原则。实现教职工自身发展与学校整体发展的协调统一。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1年8月前,聘用在学校教师岗位和学院机关科级及以下岗位的所有在岗人员和离岗创业人员(包括聘期内的柔性引进人才和合同制Ⅰ类人员),以及全职在站博士后人员。
三、考核组织
(一)学院设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请见附件1),负责组织学院考核工作。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副院长、副书记、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各基层学术组织分别设立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
1.根据学校、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的规定,动员、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
2.组织开展述职、测评工作;
3.审核年度考核结果。
四、考核程序与方式
(一)被考核人员如实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1)》,对本年度内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实绩进行总结。
(二)被考核人员为涉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内人员,须对本年度有关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相应总结,总结内容请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1)》中如实填写。
(三)全体正高职人员及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在全体教职工范围内进行述职,时间三分钟。由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并结合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1.全体正高职人员测评:采用上报的个人业绩超出分数与现场测评分数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教师测评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40分四个分值,每位正高职人员的现场测评分数将由全部有效票的打分进行加和,并取平均值计算得出;个人上报的业绩分数将减除每位正高职人员对应岗位类型和等级的年度应完成的分数,得到个人业绩超出分数;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本年度考核最终得分=现场测评分数*30%+个人业绩超出分数*70%。
通过计算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并以此为依据,按照全体正高职人员的20%比例,作为上报学校考核优秀人员。
2.院直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测评:采用教师测评分数、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测评分数、学院领导测评分数按比例加和的方式。
评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40分四个分值,每位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的测评分数,通过对全部有效票的打分进行加和,并取平均值计算得出最终得分分值,具体计算如下:
本年度考核最终得分=学院领导测评分数*70%+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测评分数*20%+现场测评分数*10%;
通过计算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并以此为依据,按照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的20%比例,作为上报学校考核优秀人员。
(四)各基层学术组织考核工作小组须按照时间要求,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评议会,副高职及以下教师进行公开述职。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根据规定的比例(请见附件2),综合决定考核的等级。
五、考核内容与等级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1.教师岗位人员:
根据《学院教师岗位分类设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聘期内的每一年度的岗位职责和业绩考核指标等工作实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全院大会测评情况,以及师德师风、思想道德、学术道德、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
2.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表现,以及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纪律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的情况。
(二)柔性人才年度考核的重点是依据其聘用合同考核其履行合同情况。
(三)质量管理体系内各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应针对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内相关工作任务情况及取得效果情况进行考核。请各基层学术组织保密工作负责人,将质量体系内人员考核等级填写在《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四)涉密岗位人员年度保密责任考核,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保密奖惩及责任考核规定》中保密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且在考核登记表中予以体现。请各基层学术组织保密工作负责人,将涉密人员考核等级填写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涉密人员考核汇总表》(请见附件3)。
(五)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基层学术组织、学院机关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优秀的人员名单在学院内予以公示。
2.被考核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经学校认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
(2)经学校认定出现《哈尔滨工程大学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哈工程党发〔2019〕34号)中“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者;
(3)经学校认定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出现严重工作责任事故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及以上者;
(5)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者;
(6)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经对方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7)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创业期间经创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六、其他说明
(一)被考核人员须如实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1》,表格须符合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规定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边距为2.5cm,全部内容仅限1页),并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签字。
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汇总该表后提交学院。
(二)基层学术组织须向学院提交填写后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须在此表格负责人处签名。
(三)柔性引进人才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柔性引进人才年度总结报告》。由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所有提交的材料中不得出现涉密内容及敏感信息。
(五)请基层学术组织、学院机关按照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见《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师及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考核工作,向学院提交各项材料。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