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研究生: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学校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班级自行安排。
(二)工作步骤
学年总结分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三个步骤进行。
1.动员:各班级负责人应向学生宣传学年总结的目的意义、日程安排,并就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评优的原则及方法提出明确的要求。
2.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围绕一年来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做认真、全面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3.民主评议: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班级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研究生辅导员应深入各学生班级,专职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年级。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各班级应以开展学年总结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为善表达者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给不善表达者更多的熏陶和勇气,并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交流表达能力。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陈赓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1.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2.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3.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
1.三好学生学院研究生申报名额为64个,优秀学生干部学院研究生申报名额为57个、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心理委员系列名额为2个。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每个学院(部)推荐名额为1个。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最终每个奖项确定不多于10名获奖个人。
3.创新标兵:学院推荐研究生名额为1个,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工部组织评审,优先考虑在超一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创新标兵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最终确定不多于10名学生获创新标兵称号。
4.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线上申请的说明
1.线上申报
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荣誉称号申请,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
2.线上审批程序
(1)三好学生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2)优秀学生干部(学院系列)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3)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单位系列)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3.三好学生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
4.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
各学院(部)注意提醒学生,以下批次根据自身任职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1)各学院(部)学生干部。申请批次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院系列)”。
(2)各学院(部)学生心理委员。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心理委员系列)”。
(3)校团委学生干部和各类校级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团委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4)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5)研究生工作部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研究生工作部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6)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7)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8)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9)宣传部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宣传部系列)”。
5.注意事项
(1)其他学院(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单独分配名额,各学院(部)评选时,注意不要重复。
(2)各学院(部)在审批其他学院(部)优秀学生干部时,要按照学院(部)学生干部的标准审批,符合条件的才能审批通过。
(3)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习成绩加权平均优良,是指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
(4)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五)创新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要在各学院(部)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为在班级、校院学生会、校院研究生会、校院团委等学生组织和2024年度通过校团委年审的学生社团、学生自管团体等团体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要求
1.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智慧学工申请申请,其他评优项目可参照历年申请流程,具体操作程序见相关通知。学生成长发展系统不仅具有申请审核功能,同时是学生信息记录、储存的载体,学生申请获批的奖助贷优等资料都将被记录在系统中,成为学生成长履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部)要重视系统功能的学习和使用,以促进系统建设的日臻完善。
2.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3.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部)领导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学院(部)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向全体学生通报、宣讲所有奖励项目种类、等级、申报制度、评选程序以及负责各类奖励项目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4.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申报评选原则,做好评前宣讲,评后公示环节。公示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为确保学生信息安全,公示期后及时清理,公示学校监督投诉电话82519612(校纪委监察处)、82569839(校学生工作处)。
5.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执行。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和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2024年11月13日16时,61号楼5125室
(二)材料提交,所有申报学生需要填写申报材料至下方收集表
https://f.wps.cn/g/Kwq3QkMz/
【WPS表单】邀你填写「智能学院研究生2024评优申报」
(三)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在线收集表)的材料。
(1)申报表:
1.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以上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需提交申报表,需要填报在线收集表和在智慧学工上进行申报。
3.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4.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5.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学院联系人:冯赞元,联系电话0451-82589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