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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5-27

各研究所、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任务,持续推进以人才评价改革落实“五个坚持、五个注重”办学原则,推动学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提升学校基础研究能力和国际合作水平,支撑ESI学科建设需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助力青年人才成长,为学校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基础研究。落实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议“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要求,推动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和高水平论文作为教学科研型(基础研究类)申报人员的核心支撑和关键标尺。

(二)强化国际交流。落实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议“深化基础研究国际交流合作”要求,实施教学科研型(基础研究类)国际交流“强约束与承诺制”相结合要求。

(三)服务重大战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对参与重大专项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实行代表作评价,着重考量其解决难题实质贡献,构建以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四)扶持青年人才。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要求,完善并落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职称破格晋升机制,设立教学科研型(青年教授)通道,遴选一批成果突出的35岁以下青年教授。

、评聘对象

学校组织教学科研型系列、教育教学型系列、科研为主型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学生思政教师系列、全脱产博士后系列和专职科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对象为学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合同I类教师)。

、评聘通道

本年度教学科研型教师分为基础研究、重大战略、青年教授三类通道,科研为主型分为基础研究、重大战略两类通道。基础研究类侧重国家基金、高水平论文和国际合作等;重大战略类侧重重大项目、重大奖励和重要成果转化等;青年教授类针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可打破任职年限和基本要求,由学校单列评审指标。

五、评聘条件

(一)评聘条件按照在学校备案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基本条件》(院字〔2021〕3号)文件执行;评聘初级、中级职称的条件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8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教师如选择重大战略通道,须经科研院审核。

、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评价

各基层党支部要对本研究所(中心)内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对是否同意申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提出明确意见,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方可进入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环节。

、教师教学效果评价

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教育教学型教授、教育教学型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按学校要求进行教学效果评价(由本科生院牵头组织),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人员,方具有申请资格。

、时间安排

5月28下午1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须向学院综合办提交经过学院各办公室核实认证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原件2份(审批表调整好格式再核实认证盖章,并按要求套打装订)及佐证材料(依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内各项业绩材料顺序制作的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佐证汇总纸质版1份和PDF电子版1份),并提交审批表盖章版复印件40份(无需套打装订,此复印件可在全部认证修改无问题后提交),所有评审材料均需经脱密处理并提供《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1份、申报人员承诺书1份、《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综合评价意见》1份、《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电子版1份严格限定字数,超限填写学校不予接收,请于5月27日下班前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名单1份。

如依托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对应申请书。材料在5133办公室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3左右,学院召开全体教授学术评议会,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进行学术评议,按正高、副高分别进行,会议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611日左右,学院召开专业技术职务初评会议,审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根据推荐指标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并排序会议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务必保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的一致性。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所填报的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已取得的业绩。申请人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评审材料经学院申报受理并材料公示后不得更改。

申请人已发表的SCI、SSCI或EI等检索论文,应以专业检索部门的证明材料为准,只计入已经被收录、可以检索到的论文;被同时检索收录时,按最高收录等级计入,不得一稿多算。

)高级专业技术申请人已发表的SCI、SSCI或EI等检索论文,应以科协秘书处组织形成的学院期刊会议目录为标准。目录内论文和目录外论文分为2个表格并独立填写,其中目录内论文须说明该论文在目录中的类别和级别,目录外论文须说明该论文的层次和水平(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相应评聘审批表

本通知的其他附件可在学校办公系统办公信息栏下载,学校对本年度所需填报的表格材料进行了修订,如使用往年表格,学不予接收。

、其他有关事宜

2026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请人须确保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且符合相应申报通道及申报类型的基本条件。进入评审程序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人2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评审通过者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经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认定,申报人个人行为或工作对学校学风、教风、考风、学校声誉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中“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以及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等要求,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激发新晋升教师履职能力,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继续开展履职承诺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评聘审批表的“本人承诺”处必须承诺“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保证履职一个新的完整聘期”。

)在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从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师,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和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会商同意(须提交书面同意材料),可依托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其申报材料须在学院公示,审查意见由学院分党委出具,参加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教授会及初评会。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教授会及初评会由联合学院牵头组织(若教授会及初评会成员人数不足,可视需要邀请学院以外高水平专家),初评会名额由学校单独分配至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申请人员只能选择在学院或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中俄实验班)的唯一渠道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本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在岗位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岗位系列申报。

合同1类教师参加评审通过的,兑现相应工资及待遇。

申报人员、各级评审会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并签订承诺书。

本次评聘工作中,凡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事宜详见办公系统《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材料报送地点:61号楼5133室(综合办)

联系人:

张兰勇 13796096367

胡羽坤 15546520829

李倩玉 15004508521

附件:2026申报教师个人需填写表格汇总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526


编辑:郑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