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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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开题立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0-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哈尔滨工程大学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19〕174号),激发本科生新生创新兴趣,提升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营造创新文化,帮助本科生新生更好的认识专业、了解学科,在学生中形成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根据校团委有关要求,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引导型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导型立项要求:

(一)参与对象:仅面向2022级本科生,每个项目团队不超过3名成员(含负责人),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二)重点聚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学生提出创意概念、创新想法和创新性设计方案;

(三)开题答辩:该工作须由年级辅导员统筹负责,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利用班会(团日活动)组织立项开题答辩,评委应由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团委书记或其他专职教师)和学生代表(双创导航员)构成,并围绕项目主题、可行性、预期进展、预期效果等方面给予建议和指导,开题答辩工作在11月中旬完成

(四)项目类别:A.科技前沿文献综述、B.未来技术概念设计、C.创客创意发明制作;D.社会调查报告;

(五)所有申报项目以班主任进行学术指导为主,双创导航员辅助做好项目指导工作;

(六)数量要求:原则上2022级本科生全员参与

二、材料报送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2022年11月20日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申报书》电子版发到邮箱2353272139@qq.com申报书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序号(学院统一给出)+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申报书,例:4-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申报书;文件夹命名方式:班级代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材料,例:40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引导型)材料。

共青团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编辑:乔凯